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44 年判字第 44 號日期 44 年 10 月 03 日判例要旨當事人於終局判決後,不得就同一法律關係更行起訴,此為一事不再理之原則。違背此原則者,即為法所不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