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47 年裁字第 57 號

日期 47 年 10 月 27 日

判例要旨

當事人對於本院判決,得提起再審之訴者,以有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九十二條所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為限。再審原告狀陳各節,純係就法律上之見解,自作主張,毫無合於再審原因之事實,即與法定再審之要件,無一相符。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47 年裁字第 57 號判例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效力狀態依司法院公告整理;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開資料為準。
全國法規資料庫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