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51 年裁字第 61 號日期 51 年 08 月 29 日判例要旨人民對於普通法院所為民事訴訟裁判或有違民事執行之事項,有所不服,應依法定程序向管轄法院請求救濟,不在行政訴訟範圍以內,自非本院所得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