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73)法律字第 12375 號
要旨
情節重大,得沒入違禁設施或機具案
全文內容
關於水利法第九十二條之一第二項「其情節重大者,得沒入其違禁設施或機具」之認定問題,係屬主管機關行政裁量之範圍,仍請依客觀事實自行審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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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情節重大,得沒入違禁設施或機具案
關於水利法第九十二條之一第二項「其情節重大者,得沒入其違禁設施或機具」之認定問題,係屬主管機關行政裁量之範圍,仍請依客觀事實自行審酌決定。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