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旨
各檢察署檢察官遇連續請假多日時,應由代理人代為收受判決書,以免逾時收受判決,影響當事人權益
主旨
各檢察署檢察官遇連續請假多日時,應由代理人代為收受判決書,以免逾時收受判決,影響當事人權益,請查照。
說明
一 復貴署九十年二月十五日檢偕研乙字第○○○一○三號函、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九十年二月十五日雄檢茂研字第○○○四七九號函。二 近來有部分檢察官連續請假多日,而代理人未代為收受判決書,致其收受判決書之日期施延達十日以上,影響當事人權益。
各檢察署檢察官遇連續請假多日時,應由代理人代為收受判決書,以免逾時收受判決,影響當事人權益
各檢察署檢察官遇連續請假多日時,應由代理人代為收受判決書,以免逾時收受判決,影響當事人權益,請查照。
一 復貴署九十年二月十五日檢偕研乙字第○○○一○三號函、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九十年二月十五日雄檢茂研字第○○○四七九號函。二 近來有部分檢察官連續請假多日,而代理人未代為收受判決書,致其收受判決書之日期施延達十日以上,影響當事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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