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法檢字第 0910804223 號
要旨
函知各檢察機關有關書記官應於檢察事務官外出相驗時,陪同前往製作筆錄之相關規定
主旨
請轉知所屬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指定檢察事務官外出相驗時,宜由輪值之書記官陪同前往製作筆錄,如該書記官開庭或另隨同檢察官外出相驗,則宜由指定之備勤書記官陪同前往,請照辦。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函知各檢察機關有關書記官應於檢察事務官外出相驗時,陪同前往製作筆錄之相關規定
請轉知所屬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指定檢察事務官外出相驗時,宜由輪值之書記官陪同前往製作筆錄,如該書記官開庭或另隨同檢察官外出相驗,則宜由指定之備勤書記官陪同前往,請照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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