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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88)秘台廳民三字第 28141 號

發文機關 司法院發文日期 88 年 11 月 09 日

要旨

請求公證或認證之法律行為以涉及私權者為限;故請求事項如係行政契約(或公法上契約)則非屬公證法範疇,其欲為強制執行之執行名義者宜依相關行政程序法規辦理。公證人受理請求時係依具體內容就契約標的、契約目的等本其法律確信自行審認,請求人或利害關係人如認不當,得依法異議

全文內容

依公證法第 4 條(現行公證法為第 2 條)之規定,得請求公證或認證之法律行為以涉及私權者為限;故請求事項如係行政契約(或公法上契約)則非屬公證法範疇,其欲為強制執行之執行名義者宜依相關行政程序法規辦理。貴部所頒「結合民間資源辦理身心障礙福利服務辦法」規定委託辦理身心障礙福利服務,應以書面契約為之,惟該等契約性質究屬行政契約、抑私法契約?涉及該辦法規定之規範目的何在,是屬貴部職掌,仍請貴部自行卓裁。公證人受理請求時係依具體內容就契約標的、契約目的等本其法律確信自行審認,請求人或利害關係人如認不當,得依公證法第14 條(新法為第 16 條)規定異議。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88)秘台廳民三字第 28141 號由司法院於民國 88 年 11 月 09 日發布,要旨:請求公證或認證之法律行為以涉及私權者為限;故請求事項如係行政…,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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