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3 分鐘讀完 全文 922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調錢貳字第 10135508330 號

會議日期 101 年 03 月 06 日

要旨

法務部調查局公布反洗錢與打擊資助恐怖主義有嚴重缺失之國家及地區名單,金融機構與其交易時應提升審查並採取反制措施

主旨

更新「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inacial Action Task Force,FATF)」公布反洗錢與打擊資助恐怖主義有嚴重缺失之國家及地區名單,請查照。

說明

一、本局 100 年 11 月 30 日調錢貳字第 10000617100 號函檢發之名單停止適用。

二、FATF 於今(101 )年 2 月 FATF 大會提報防制洗錢與打擊資助恐怖主義嚴重缺失之名單及力促各國採取作為如次:

(一)伊朗(Iran)及北韓(Democratic People's Republic of Korea,DPRK):金融機構應對與之交易及商業關係提升審查,且各國亦須採取反制措施,並於考量該兩國金融機構向各國提出開立分支機構及子公司之申請時,注意避免此等金融機構代理關係成為繞道或規避反制措施及降低其風險之管道。

(二)古巴(Cuba)、玻利維亞(Bolivia) 、衣索比亞(Ethiopia)、迦納(Ghana) 、印尼(Indonesia) 、肯亞(Kenya) 、緬甸(Myanmar) 、奈及利亞(Nigeria) 、巴基斯坦(Pakistan)、聖多美普林西比(Sao Tome and Principe) 、斯里蘭卡(SriLanka)、敘利亞(Syria) 、坦尚尼亞(Tanzannia)、泰國(Thail-and) 及土耳其(Turkey)等 15 國(畫底線者係新增名單):該等國家於防制洗錢及打擊資助恐怖主義有重大缺失,且尚未做到足夠之改善或未承諾對於 FATF 提出之重大缺陷採取改善計畫,FATF要求各國須考量來自該等國家之洗錢及資助恐怖主義風險。

三、該公開聲明內容請參考 http://www.fatf-gafi.org/document/18/0,3746,en_32250379_32236992_49694738_1_1_1_1,00.html 網頁所載。

編註

1.依本筆資料,原法務部調查局民國 100 年 11 月 30 日調錢貳字第 10000617100 號函,檢發之名單停止適用。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843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6,580
NT$16,800
省 $10,22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調錢貳字第 101355083…」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