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法律字第 10203500580 號
要旨
是否上網公開公司產品添加藥物資訊,請依行政院秘書長 101.04.11 日院臺衛字第 1010128000 號函有關「加強取偽劣假藥及非法廣播電臺」專案第 87 次會議紀錄陸、決定事項二、(一)結論辦理
主旨
有關范君陳情要求貴署公開○○生活事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產品添加藥物資訊乙案,本部意見如說明二。請查照參考。
說明
一、復貴署 100 年 12 月 20 日署授食字第 1003002628 號函。
二、本件是否上網公開旨揭公司藥物產品相關資訊,請依行政院秘書長 101 年 4 月 11 日院臺衛字第 1010128000 號函有關「加強取偽劣假藥及非法廣播電臺」專案第 87 次會議紀錄陸、決定事項二、(一)結論(如附件)辦理。
正本
行政院衛生署
副本
本部資訊處(第 2 類)、本部法制司、本部檢察司、本部法律事務司(3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