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法律字第 10200062320 號
要旨
地方政府依公共藝術設置辦法第 5 條統籌辦理公共藝術審議等事項,以自治規則訂定相關規定是否允宜,主管機關內政部已表示得以自治規則訂定,法務部尊重其意見
主旨
有關地方政府依公共藝術設置辦法第 5 條統籌辦理公共藝術審議等事項,以自治規則訂定相關規定是否允宜一案,復如說明二。請查照參考。
說明
一、復貴部 102 年 3 月 25 日文藝字第 1021003990 號函。
二、旨揭疑義涉及地方制度法之適用,該法主管機關內政部已於 102 年3 月 27 日以台內民字第 1020143831 號函復貴部表示得以自治規則訂定,本部尊重該部之意見。
正本
文化部
副本
內政部、本部資訊處(第 2 類)、本部法律事務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