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秘台廳少家二字第 1030008964 號
要旨
經考量法院及社工人員處理未成年子女親權事件之需要,研訂「社工訪視(調查)報告之統一參考指標及格式」,以供參考利用
主旨
檢送本院研訂之「社工訪視(調查)報告之統一參考指標及格式」1 份如附件,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立法院第 8 屆第 4 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 12 次全體委員會議臨時提案 4 之決議辦理。
二、旨揭統一參考指標及格式,係本院參酌民法第 1055 條之 1 立法精神、法務部所訂「法院依民法第 1055 條酌定或改定未成年子女之親權人之參考原則」、103 年 2 月 26 日「未成年子女親權(監護權)訪視報告統一指標之專家座談」會議,暨同年 3 月 7 日邀集學者專家、相關機關、團體出席之「研商未成年子女親權(監護權)訪視報告之統一指標」會議中與會人員意見研訂,已綜整考量法院及社工人員處理關於未成年子女親權事件時之需求。敬請衛生福利部函知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參考運用。
三、上開報告格式,已張貼於本院網站(網址 http://www.judicial.gov.tw/常用連結/ 業務綜覽/06 少年及家事/ 貳、家事事件)供下載使用。
正本
法務部、衛生福利部
副本
本院資訊管理處(請張貼於法學資料檢索系統)(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