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3 分鐘讀完 全文 1,040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法律字第 10303501110 號

會議日期 103 年 04 月 15 日

要旨

行政程序法第 48 條、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第 6 條及相關函釋參照,期間之計算,通常係自一定起算日往後所為之順算,至於自一定起算日溯及往前所為之逆算,通說認為準用期間之順算計算方式

主旨

有關工程受益費徵收之期日及期間計算疑義乙案,本部意見如說明二、三。請查照參考。

說明

一、復貴部 103 年 3 月 6 日內授營工程字第 1030801974 號函。

二、按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下稱本條例)第 6 條第 1 項規定:「就土地及其改良物徵收受益費之工程,主辦工程機關應『於開工前三十日內』,將工程名稱、施工範圍、經費預算、工程受益費徵收標準及數額暨受益範圍內之土地地段、地號繪圖『公告三十日』,並…」所稱「開工前 30 日『內』」及「公告 30 日」,究係指於開工前 30日之日公告滿 30 日整?或指於開工前 30 日之前至少公告 30 日以上?抑或於開工前 30 日內公告 30 日(惟 30 日內(例如 29 日)如何能公告 30 日?)?因涉及對本條例規定之解釋適用問題,宜請貴部探究該條文立法意旨先行釐清,俾便正確計算期間。

三、次按期間之計算,通常係自一定起算日往後所為之順算,至於自一定起算日溯及往前所為之逆算,通說認為準用期間之順算計算方式(本部 98 年 2 月 6 日法律字第 0970047559 號函參照)。依前開本條例第 6 條第 1 項規定觀之,似屬期間之逆算,申言之,關於期間之順算,行政程序法第 48 條第 2 項、第 3 項規定:「…期間以日、星期、月或年計算者,其始日不計算在內。但法律規定即日起算者,不在此限。(第 2 項)期間不以星期、月或年之始日起算者,以最後之星期、月或年與起算日相當日之前一日為期間之末日。但以月或年定期間,而於最後之月無相當日者,以其月之末日為期間之末日。(第 3 項)…」上開規定準用於期間之逆算時,例如本件南投縣政府已於 102 年 8 月 15 日開工,其逆算之方式,因本條例並未明定以當日起算,故始日不算入,則起算日為 8 月 14 日,往前計算第 30 日為 102 年 7 月 16 日,從而,南投縣政府於 7月 15 日公告徵收,已公告滿 30 日以上(31 日)。惟其公告之期間是否符合本條例第 6 條第 1 項規定之「開工前 30 日『內』」及「公告 30 日」?仍請參照上開說明,本於職權依法審認。

正本

內政部

副本

本部資訊處(第 1 類)、本部法律事務司(4 份)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843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6,580
NT$16,800
省 $10,22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法律字第 1030350111…」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