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379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法律決字第 10303507150 號

會議日期 103 年 06 月 19 日

要旨

法務部就「真實血緣關係為依據,確立父子關係,建議修正民法第 1065條規定一案」之說明

主旨

有關以真實血緣關係為依據,確立父子關係,建議修正民法第 1065 條規定一案,復如說明二。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部 103 年 6 月 3 日台內戶字第 1030172948 號函。

二、按司法院釋字第 587 號解釋:「…法律不許親生父對受推定為他人之婚生子女提起否認之訴,係為避免因訴訟而破壞他人婚姻之安定、家庭之和諧及影響子女受教養之權益,與憲法尚無牴觸。」是以,貴部建議增訂民法第 1065 條第 3 項規定:「經血緣鑑定證明確具親子關係,且生父有撫育事實或生父母已結婚,為該子女之最佳利益,得由生父認領。」恐與上開司法院釋字第 587 號解釋之意旨不符,尚須審慎研議,本部將錄供修法之參考。

正本

內政部

副本

本部資訊處(第 1 類)、本部法律事務司(4 份)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843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6,580
NT$16,800
省 $10,22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法律決字第 103035071…」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