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527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法檢字第 10304553100 號

會議日期 103 年 12 月 09 日

要旨

律師受聘為法律顧問,在未加入地方律師公會轄區內出席調解會、訴願、勞資、消費者保護等會議,如在會議中接受當事人諮詢或處理具體法律事務,即屬在當地執行律師職務,自須加入該地律師公會

主旨

所詢律師受當事人聘任為法律顧問,於未加入地方律師公會轄區內出席調解會、訴願、勞資、消費者保護等會議,有無律師法第 11 條及第 21 條適用疑義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律師 103 年 9 月 3 日 103 元盈禹字第 20140903 號函。二、律師應設事務所外,並應加入事務所所在地及執行職務所在地之地方律師公會,律師非加入律師公會,不得執行職務,律師法第 11 條及第 21 條定有明文。而所謂「執行職務所在地」係指律師個人提供法律服務之地點為其執行職務所在地,此有本部 97 年 6 月 2 日法檢字第 0970017271 號函可資參照。準此,律師受當事人聘任為法律顧問,而未加入地方律師公會,即在轄區內出席調解會、訴願、勞資、消費者保護等會議,如有在會議中接受當事人諮詢或為其處理具體法律事務,即屬在當地執行律師職務,自須加入該地之律師公會。

正本

○○○律師

副本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本部資訊處(一類、二類)、本部檢察司、本部檢察司(一股)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843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6,580
NT$16,800
省 $10,22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法檢字第 1030455310…」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