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院臺法字第 1050164749 號
要旨
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 2 條第 3 項規定,增列第二、三級毒品之品項,自 105 年 6 月 8 日生效
主旨
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六月八日生效。
依 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條第三項。
公告事項:一、新增「2-甲基胺丙基苯并呋喃【[2-Methylaminopropyl(Benzofuran)]、MAPB】」 為第二級毒品。
二、新增「離胺右旋安非他命(Lisdexamphetamine)」 為第二級毒品。三、新增「3,4-亞甲基雙氧苯基甲胺丁酮(Butylone、bk-MBDB)」 為第三級毒品。
四、附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 1 份。
附件
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附表二第二級毒品(除特別規定外,皆包括其異構物 Isomers、酯類 Esters、醚類 Ethers 及鹽類 Salts)┌─────────────────────────┬────┐│ 品項 │ 備註 │├─────────────────────────┼────┤│179 2-甲基胺丙基苯并呋喃【[2-Methylaminopropyl │本項新增││ (Benzofuran)]、MAPB】 │ │├─────────────────────────┼────┤│180 離胺右旋安非他命(Lisdexamphetamine) │本項新增│└─────────────────────────┴────┘附表三第三級毒品(除特別規定外,皆包括其異構物 Isomers、酯類 Esters、醚類 Ethers 及鹽類 Salts)┌─────────────────────────┬────┐│ 品項 │ 備註 │├─────────────────────────┼────┤│47 3,4- 亞甲基雙氧苯基甲胺丁酮(Butylone、bk-MBDB│本項新增││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