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秘台廳少家一字第 1060019121 號
要旨
檢送法務部 106 年 7 月 14 日法檢字第 10600089020 號函關於少年移送少年法院前拘提及訊問事項所為之說明,並置於網站,以供查詢
主旨
檢送法務部 106 年 7 月 14 日法檢字第 10600089020 號函副本及其附件影本各 1 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參考。
說明
一、法務部上開來函係副知本院,該部關於少年移送少年法院前拘提及訊問事項所為之說明,因與少年業務有關,爰檢送供參。
二、旨揭函文及附件已置於本院內網下列網頁以利查詢:
(一)法學資料檢索系統/判解函示/司法類。
(二)審判資訊服務站/各類專區/少年及家事業務專區/令函專區/少年業務專區/少年法規。
正本
臺灣高等法院(請轉行查照)、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
副本
本院資訊處(請張貼於本院網頁)(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