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檔應字第 1060000877 號

發文機關 司法院發文日期 106 年 02 月 28 日

要旨

貴府函詢提供議會有關政府採購決標後相關文件是否有檔案法第 18 條第6 款及第 7 款適用疑義

主旨

有關貴府函詢政府採購決標後之「開標、評選全程錄影實況」及「廠商投標文件及企劃書」是否有檔案法第 18 條第 6 款、第 7 款之適用疑義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府 106 年 2 月 17 日新北府捷工字第 1060159981 號函。

二、旨揭採購資料屬業經歸檔管理之檔案,可否提供予新北市議會專案調查小組研究或蒐集資料一節,依檔案法(以下簡稱本法)第 17 條規定「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應以書面敘明理由為之,各機關非有法律依據不得拒絕」,其申請資格為「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在中華民國設籍之國民及其所設立之本國法人、團體。…。」,是新北市議會非本條文所定得申請檔案之主體,爰無本法第 18 條之適用,合先敘明。

三、至機關間因業務需要提出檔案檢調申請,應依機關檔案檢調作業要點之規定辦理。依該要點第 8 點規定「有權調閱之機關,調用檔案時,應備函載明法律依據、調用目的及調用期間,請求該管機關提供。但其他法令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經檢視新北市議會議事規則第 66 條及第 67 條規定,新北市議會經大會決議組成專案調查小組從事研究或蒐集資料,有關機關應提供資料或說明,合於上開要點規定,請貴府配合辦理。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檔應字第 1060000877 號由司法院於民國 106 年 02 月 28 日發布,要旨:貴府函詢提供議會有關政府採購決標後相關文件是否有檔案法第 1…,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