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院授發資字第 1071500579 號
要旨
配合「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實施要點」全文修正,擴充「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相關功能預定於 107 年 6 月上線
主旨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實施要點」修正,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並請轉知所屬。
說明
一、旨揭實施要點修正重點說明摘陳如下:
(一)擴大參與,增列持有我國居留證之外來人士亦得參與公共政策建言。
(二)簡化提議程序,以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進行一次性認證後進行提議。
(三)簡化附議程序,以手機號碼進行一次性認證,並利用多元帳號登錄進行附議。
(四)落實開放透明政府,提升法規透明,明定權責機關應公告於參與平臺之法律草案及法規命令草案範圍。
(五)增訂法規草案諮詢回應機制包括初步回應與綜整回應二階段方式辦理,及各階段回應時點及期間。
(六)為使作業流程一致,並免重複投入開發相同服務,提議者及附議者登錄之帳號可於參與平臺跨機關使用。
二、配合旨揭實施要點修正,將擴充「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系統,相關功能預定於本(107) 年 6 月上線。
三、檢附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實施要點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 1 份。正 本:行政院各部會行總處署
副本
總統府、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行政院唐政務委員鳳辦公室、福建省政府、臺灣省政府、臺灣省諮議會、臺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新北市政府、宜蘭縣政府、桃園市政府、新竹縣政府、苗栗縣政府、彰化縣政府、南投縣政府、雲林縣政府、嘉義縣政府、屏東縣政府、花蓮縣政府、基隆市政府、澎湖縣政府、新竹市政府、臺中市政府、臺南市政府、嘉義市政府、金門縣政府、臺東縣政府、福建省連江縣政府、各縣市議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