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廳少家一字第 1070015553 號
要旨
少年調查保護系統新增案號字別及警示功能
主旨
本院業於少年調查保護系統新增如說明之案號字別及警示功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本院資訊處已於 107 年 3 月完成下列增修:
一、配合民刑事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第 5 點附件臺灣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民刑事案件案號字別及案件種類對照表,新增「觀感他」並停用「觀佐」之案號字別(本院 106 年 12 月 5 日院台廳民一字第 1060032164 號函、同年月 11 日秘台廳少家一字第1060032559 號秘書長函諒達)。
二、為利安置輔導業務之執行及統計資料完整,於「觀少置」、「觀兒置」、「觀虞置」等安置輔導案件辦案進行簿中,新增維護「安置內容」機構簡稱(全稱)之警示(如附件),並於登錄維護後解除警示視窗。
正本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
副本
本院資訊處(請張貼本院法學資訊檢索系統)(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