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院臺綜字第 1070023940 號
要旨
配合福建省政府業務依性質移由內政部承接,公告「福建省金門縣連江縣縣長鄉鎮長退職酬勞金給與辦法」及「福建省金門縣連江縣鄉鎮長給卹辦法」之管轄機關變更為內政部
主旨
為配合福建省政府業務依性質移由內政部承接,「福建省金門縣連江縣縣長鄉鎮長退職酬勞金給與辦法」及「福建省金門縣連江縣鄉鎮長給卹辦法」之管轄機關變更為內政部,特此公告。依 據:依行政程序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辦理。公告事項:「配合福建省政府業務依性質移撥變更管轄機關之福建省法規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