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院台資一字第 1070016340 號
要旨
公告「司法院電子訴訟文書(含線上起訴)服務平台」民事訴訟事件部分之新增服務事項
主旨
公告本院「司法院電子訴訟文書(含線上起訴)服務平台」於民事訴訟事件部分新增服務。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 116 條第 3 項及第 153 條之 1 第 2 項、電子簽章法第 4 條及第 9 條。
公告事項:司法院電子訴訟文書(含線上起訴)服務平台(網址:https://efiling.judicial.gov.tw ,下稱本平台)自 107 年 8 月 1 日起,就民事訴訟事件提供下列服務:
一、新增當事人(含未成年人)之法定代理人得以其自然人憑證,代理本人使用本平台。
二、開放政府機關、法人及銀行,得以其 GCA 憑證、XCA 憑證或MOEACA 工商憑證,使用本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