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法制字第 1080250538 號
要旨
法務部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農場管理經營辦法第 4 條修正草案一案」之意見
主旨
有關「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農場管理經營辦法」第 4 條修正草案一案,本部意見如說明二,請查照。
說明
一、復鈞院 108 年 3 月 20 日院臺榮議字第 1080008889 號交議案件通知單。
二、本部意見如下:本條修正擬於但書增列屬涉及公權力行使權限移轉之「行政委託」,然查「行政委託」為學理上之用法,現行法制於法規命令位階以上者,尚查無相關立法體例,惟如係欲與「委託經營」之私經濟行為有所區別,本部尊重前揭行政院協商會議決議。至農場經營事項究屬公權力行為或私經濟行為,仍應視具體個案情形分別認定。
正本
行政院
副本
本部法律事務司、本部法制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