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法律字第 10803511840 號
要旨
法務部就「宗教團體神職人員得否以預立遺囑方式,使其遺產不受民法特留分規定之限制疑義乙案」之說明
主旨
有關所詢宗教團體神職人員得否以預立遺囑方式,使其遺產不受民法特留分規定之限制疑義乙案,復如說明二,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部 108 年 8 月 2 日台內民字第 1080223637 號函。
二、有關所詢宗教團體神職人員得否以預立遺囑方式,使其遺產不受民法特留分規定之限制乙節,類此問題,本部業於 108 年 7 月 5 日以法律字第 10803508700 號函復貴部在案(諒達),仍請參照。
正本
內政部
副本
本部資訊處(第 1 類)、本部法律事務司(4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