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發法字第 1082001672 號
要旨
請切實督導查核所轄非公務機關之個人資料安全維護等工作,以避免發生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外洩致民眾權益受損之情事
主旨
邇來屢發生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外洩致民眾權益受損之情事,為避免該等情事之發生,爰請貴機關切實督導查核所轄非公務機關之個人資料安全維護等工作,以落實個人資料保護,請查照。
正本
內政部、外交部、國防部、財政部、教育部、法務部、經濟部、交通部、勞動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衛生福利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文化部、科技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中央銀行、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