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3 分鐘讀完 全文 875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法律字第 10803517520 號

會議日期 108 年 11 月 25 日

要旨

為避免民間捐助之財團法人因少數董事杯葛,致董事任期屆滿時,董事會仍無法以特別決議完成改選,致影響正常運作,故依財團法人法第 45 條第 4 項規定,除捐助章程有反對之規定外,該財團法人得於報經主管機關許可後,以董事會普通決議改選之

主旨

有關所詢財團法人依財團法人法第 45 條第 4 項規定,報請主管機關許可以董事會普通決議改選董事之相關疑義一案,復如說明二,請查照參考。

說明

一、復貴部 108 年 9 月 17 日臺教社(三)字第 1080118552A 號函。

二、按財團法人法(下稱本法)第 45 條第 2 項第 5 款規定:「下列重要事項,應經董事會特別決議,並陳報主管機關許可後行之:…五、董事之選任及解任。但捐助章程規定,董事會得以普通決議行之者,不在此限。」第 4 項規定:「民間捐助之財團法人董事任期屆滿,董事會無法依第 2 項第 5 款規定完成改選者,除捐助章程有反對之規定外,得報請主管機關許可後,以董事會普通決議改選之。」準此,有關財團法人董事之選任及解任,原則上應經董事會特別決議(例外於捐助章程另有規定時,得經普通決議),並報經主管機關許可後行之;復以,為避免民間捐助之財團法人因少數董事杯葛,致董事任期屆滿時,董事會仍無法以特別決議完成改選,致影響正常運作,此時,依本法第 45 條第 4 項規定,除捐助章程有反對之規定外,該財團法人得於報經主管機關許可後,以普通決議改選之(本法第45 條第 4 項立法理由參照)。又本法第 44 條第 10 款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董事會職權如下:…十、其他捐助章程規定事項之擬議或決議。」是以,有關來函所詢民間捐助之財團法人依本法第45 條第 4 項規定報請主管機關許可,是否應先經董事會討論通過?抑或董事長得代表法人,逕以基金會名義具函申請?乙節,本法並未明定此為董事會之法定職權,應視其他法律或該財團法人捐助章程有無規定為董事會之職權而定;若無規定,則「經董事會之討論通過」尚非屬法定程序。

正本

教育部

副本

本部資訊處(第 1 類)、本部法律事務司(4 份)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843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6,580
NT$16,800
省 $10,22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法律字第 1080351752…」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