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院台廳少家二字第 1080033404 號
要旨
有關家事事件之公示送達公告,自 108 年 12 月 10 日起,移至司法院院新版網站之「公示送達專區」
主旨
家事事件之公示送達公告,自 108 年 12 月 10 日起,移至本院改版後之「公示送達專區」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為便於民眾查詢,並使本院外網改版後資料結構一致,本院外網已增建「公示送達」專區,俾供各級法院上傳各類事(案)件之公示送達公告資料。
二、現行「家事事件公告」專區自 108 年 12 月 10 日起,即無上傳「公示送達」公告資料之功能,爰請依旨揭事項辦理。
正本
臺灣高等法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
副本
本院資訊處(請置於法學檢索系統函示專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