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秘台處四字第 1090008180 號
要旨
文化部修正「機關辦理藝文採購作業要點」已登載文化部網站專區
主旨
文化部修正該部訂定之「機關辦理藝文採購作業要點」第 11 點、第 13點及第 16 點,其修正條文及對照表電子檔資料已登載於該部官網文化藝術採購作業專區(https://art.culture.tw),請查照。
說明
依文化部 109 年 3 月 25 日文秘字第 1092008860 號函辦理。
正本
本院所屬各機關(臺灣高等法院請轉行查照)
副本
本院各廳、處及參事室(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