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法矯署安字第 10904005000 號
要旨
檢送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機關「強化紀律及戒護管理效能」實施計畫
主旨
檢送本署所屬矯正機關「強化紀律及戒護管理效能」實施計畫 1 份,請各機關自 109 年 7 月 15 日起依計畫落實執行並定期自行檢視實施情形,請查照。
說明
一、為因應監獄行刑法及羈押法修正施行,法務部 85 年起頒訂多項計畫及方案業停止適用,為落實矯正專業效能,特重新訂定旨揭計畫。
二、請各機關應依計畫落實執行並定期自行檢視,本署派員視察各機關業務時得實施抽檢,並列入年度業務評比之參考。
正本
本署所屬各機關
副本
法務部資訊處(第一類)(含附件)、本署秘書室(刊登法規資料庫)(含附件)、本署綜合規劃組(含附件)、本署後勤資源組(含附件)、本署教化輔導組(含附件)、本署矯正醫療組(含附件)、本署人事室(含附件)、本署會計室(含附件)、本署統計室(含附件)、本署政風室(含附件)、本署安全督導組(含附件)
編註
1.本筆資料,依據法務部矯正署民國 110 年 7 月 12 日法矯署安字第11004004210 號函,停止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