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檔應字第 1100002584 號
要旨
依據檔案法施行細則第 13-1 條規定,公告辦理臺灣省政府委員會議及臺灣省級機關數位檔案開放應用等相關業務之受託機構
主旨
公告本局自中華民國 110 年 4 月 21 日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委託國史館臺灣文獻館辦理臺灣省政府委員會議及臺灣省級機關數位檔案開放應用等相關業務。
依 據:一、檔案法施行細則第 13 條之 1。
二、行政程序法第 15 條第 2 項及第 3 項。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依據檔案法施行細則第 13-1 條規定,公告辦理臺灣省政府委員會議及臺灣省級機關數位檔案開放應用等相關業務之受託機構
公告本局自中華民國 110 年 4 月 21 日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委託國史館臺灣文獻館辦理臺灣省政府委員會議及臺灣省級機關數位檔案開放應用等相關業務。
依 據:一、檔案法施行細則第 13 條之 1。
二、行政程序法第 15 條第 2 項及第 3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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