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442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院臺法字第 1100029220 號

會議日期 110 年 09 月 27 日

要旨

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 2 條第 3 項規定,增列第四級毒品先驅原料品項,自 110 年 9 月 28 日生效

主旨

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九月二十八日生效。

依 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條第三項。

公告事項:一、增列「3-(1,3-苯并二噁茂-5-基)-2-甲基氧環丙烷-2- 羧酸甲酯(MDP2P methyl glycidate, PMK methyl glycidate)」為第四級毒品先驅原料。

二、增列「2-氯-甲基苯丙酮(2-Chloro-methylpropiophenone) [包含其異構物4-Methyl、2-Methyl、3-Methyl]」 為第四級毒品先驅原料。

三、增列「2-氟-甲基苯丙酮(2-Fluoro-methylpropiophenone) [包含其異構物4-Methyl、2-Methyl、3-Methyl]」 為第四級毒品先驅原料。

四、附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 1 份。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院臺法字第 110002922…」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