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院臺綜字第 1010078030 號
要旨
行政機關依公文程式條例、文書處理手冊對外行文之公文,其性質是否屬法律文書,宜就個別公文之內容依相關法律規定判斷之
主旨
請釋行政機關依公文程式條例、文書處理手冊對外行文之公文書,其性質是否屬法律文書疑義
說明
依公文程式條例第 2 條第 1 項、文書處理手冊第 15 點第 1 款規定,公文類別依其性質分為令、呈、咨、函、公告、其他公文等 6 種。至法律文書之範圍,則應依各該法律之規定而定。爰行政機關依公文程式條例、文書處理手冊對外行文之公文,其性質是否屬法律文書,宜就個別公文之內容依相關法律規定判斷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