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院臺綜字第 1080085714 號
要旨
將機關公文改採西元紀年一案,牽涉及影響層面廣泛,尚須審慎評估
主旨
建議修正「公文程式條例」第 6 條,將機關公文改採西元紀年一案
說明
採用西元紀年記載確有利於國際接軌,惟我國除「公文程式條例」第 6條明定,公文應記明國曆年、月、日外,尚有許多明定以國曆記載之法令,例如「預算法」、「會計法」等,如擬採行西元紀年,均必須進行修法。另我國國民身分證、健保卡及各項人民申請書等表件有關年份記載之格式,亦須配套進行檢討,牽涉及影響層面廣泛,尚須審慎評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