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院字第 2089 號

發文機關 司法院發文日期 28 年 12 月 31 日

要旨

合作社不得加入工會

全文內容

工會係由工人組織之團體,工會法規定甚明,殊無令合作社加入工會之餘地。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院字第 2089 號由司法院於民國 28 年 12 月 31 日發布,要旨:合作社不得加入工會,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