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68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有關所詢為防範金融詐騙或犯罪,運用「聯合學習」及「合成資料」等技術並分享模型參數,所涉個人資料保護之適法性疑義,復如說明,請查照。

會議日期 114 年 02 月 07 日

要旨

有關所詢為防範金融詐騙或犯罪,運用「聯合學習」及「合成資料」等技術並分享模型參數,所涉個人資料保護之適法性疑義,復如說明,請查照。

主旨

有關所詢為防範金融詐騙或犯罪,運用「聯合學習」及「合成資料」等技術並分享模型參數,所涉個人資料保護之適法性疑義,復如說明,請查照。

法規內容

主 旨:有關所詢為防範金融詐騙或犯罪,運用「聯合學習」及「合成資料」等技術並分享模型參數,所涉個人資料保護之適法性疑義,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一、復貴聯合實證團隊於 113 年 11 月 20 日「113 年科技防詐聯合自主實證團隊成果及研商會議」所詢事項。

二、旨揭議題業經本會 113 年 11 月 29 日召開「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議題諮詢會議」討論,在聯合學習模型參數資料僅在金融機構間利用、有完善之隱私強化技術等安全維護措施,並僅在預防犯罪必要範圍內為最小利用之情形下,運用聯合學習及合成資料等技術於防範金融詐騙或犯罪,並分享模型參數,尚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20 條第 1項但書第 2 款規定,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利用「為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得為特定目的外利用之規定。

三、考量聯合學習過程應善加注意個人資料保護,為兼顧隱私保護及資料之合理利用,未來辦理模型參數及相關資料分享,請妥為參考數位發展部發布之「隱私強化技術應用指引」等相關文件,以降低直接利用原始資料所生之風險。

正 本: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艾思艾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科技創新園區副 本:本會銀行局、證券期貨局、保險局、檢查局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有關所詢為防範金融詐騙或犯罪,…」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