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繼承人因繼承而承受因莫拉克風災死亡者於金融機構之各項借款債務相關事宜
要旨
繼承人因繼承而承受因莫拉克風災死亡者於金融機構之各項借款債務相關事宜
主旨
繼承人因繼承而承受因莫拉克風災死亡者於金融機構之各項借款債務相關事宜
法規內容
主 旨:有關因莫拉克風災死亡者於金融機構之各項借款及信用卡債務,如繼承人 因繼承而承受債務時,金融機構對該等債務得依「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 別條例」第 7 條第 4 項規定辦理,請 查照轉知會員機構配合辦理。說 明:一、基於民法繼承原則及旨揭條例第 2 條所揭示「災後重建應以人為本 ,以生活為核心」之立法意旨,金融機構對各該繼承之債務本金及應 繳款項,得依旨揭條例第 7 條第 4 項規定辦理展延,展延期間之 利息,應免予計收,金融機構並得依「金融機構辦理莫拉克颱風受災 居民債務展延利息補貼辦法」申請利息補貼。 二、另請貴公會就本案研擬「問與答」,供各金融機構參照遵循。正 本: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副 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中華民國信用合作社聯合社、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保險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