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所詢「洗錢防制法第七條授權規定事項」第 3 點第 2 項規定是否及於相關帳戶於該金融機構之「提款」疑義一案
要旨
所詢「洗錢防制法第七條授權規定事項」第 3 點第 2 項規定是否及於相關帳戶於該金融機構之「提款」疑義一案
主旨
所詢「洗錢防制法第七條授權規定事項」第 3 點第 2 項規定是否及於相關帳戶於該金融機構之「提款」疑義一案
法規內容
主 旨:所詢「洗錢防制法第七條授權規定事項」第 3 點第 2 項規定是否及於相關帳戶於該金融機構之「提款」疑義一案,本局意見復如說明,請 查照。
說 明:一、復 貴公司 96 年 9 月 6 日儲字第 0960700071 號函。
二、依「洗錢防制法第七條授權規定事項」第 3 點第 2 項規定之文義解釋,有關大額通貨交易申報義務及確認客戶身分之免除規定,僅限於百貨公司、量販店、連鎖超商、加油站、醫療院所、交通運輸業及餐飲旅館業等非個人帳戶基於業務需要之經常或例行性之現金「存入」交易,不及於「提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