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348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貴行擬擔任房屋貸款債權證券化之受託機構,就相關法令申請釋疑一案,復如說明二

會議日期 97 年 08 月 08 日

要旨

貴行擬擔任房屋貸款債權證券化之受託機構,就相關法令申請釋疑一案,復如說明二

主旨

貴行擬擔任房屋貸款債權證券化之受託機構,就相關法令申請釋疑一案,復如說明二

法規內容

主 旨:所詢貴行擬擔任房屋貸款債權證券化之受託機構,就相關法令申請釋疑一案,復如說明二,請 查照。

說 明:一、復貴行 97 年 4 月 3 日(九十七)港匯銀總字第 1852 號函。

二、受託機構依特殊目的信託契約行使抵押權而承受資產池內原為擔保品之不動產,係屬受託人權責,毋須經本會許可亦無銀行法第 75 條及第 76 條之適用。但創始機構若買回前述受託機構所承受之不動產,即視同其行使抵押權而取得該不動產,應依銀行法第 76 條規定辦理。

正 本:香港商香港上海匯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副 本:本會銀行局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843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6,580
NT$16,800
省 $10,22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貴行擬擔任房屋貸款債權證券化之…」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