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修正後之共同信託基金信託契約條款範本暨貨幣市場共同信託基金信託契約條款範本
要旨
修正後之共同信託基金信託契約條款範本暨貨幣市場共同信託基金信託契約條款範本
主旨
修正後之共同信託基金信託契約條款範本暨貨幣市場共同信託基金信託契約條款範本
法規內容
主 旨:所報「共同信託基金信託契約條款範本」暨「貨幣市場共同信託基金信託 契約條款範本」修正草案乙案,准予備查,請 轉知各會員機構參照辦理 並修正現行契約。說 明:依據共同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 8 條第 2 項規定辦理,並復 貴會 98 年 4 月 23 日中託查字第 0980000357 號函。正 本: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副 本:本會銀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