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檢送本會 100 年 2 月 17 日修正發布「信託業營運範圍受益權轉讓限制風險揭露及行銷訂約管理辦法」之問答集如附件,請轉知所屬會員確實遵照辦理。請查照。
要旨
檢送本會 100 年 2 月 17 日修正發布「信託業營運範圍受益權轉讓限制風險揭露及行銷訂約管理辦法」之問答集如附件,請轉知所屬會員確實遵照辦理。請查照。
主旨
檢送本會 100 年 2 月 17 日修正發布「信託業營運範圍受益權轉讓限制風險揭露及行銷訂約管理辦法」之問答集如附件,請轉知所屬會員確實遵照辦理。請查照。
法規內容
說明:一、復貴會 100 年 5 月 25 日中託業字第 1000000385 號函。
二、本會 99 年 11 月 11 日金管銀票字第 09900390760 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正 本:
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羅○成)副 本: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本會法律事務處、銀行局(均含附件)(原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9.11.11 金管銀票字第 09900390760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局部刪除:依據 104.01.30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票字第 10440000224 號函信託業營運範圍受益權轉讓限制風險揭露及行銷訂約管理辦法問答集之十二(四)問答刪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