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關於 貴府函報本會依票券金融管理法規定,核准 貴府所發行之市庫券為短期票券乙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要旨
關於 貴府函報本會依票券金融管理法規定,核准 貴府所發行之市庫券為短期票券乙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主旨
關於 貴府函報本會依票券金融管理法規定,核准 貴府所發行之市庫券為短期票券乙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法規內容
說明:一、復 貴府 101 年 7 月 30 日北府財管字第 1012240231 號函。
二、核准 貴府發行期限在一年期以內之市庫券,為票券金融管理法第四條第一款第四目規定之短期票券。
三、貴府發行上述市庫券時,貴府應經信用評等機構評等或該市庫券應經信用評等機構評等之金融機構保證,並依票券金融管理法相關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