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廢止「銀行受理經許可來臺之大陸地區人民開設新臺幣存款與外匯存款帳戶及匯款之相關規範」,自即日生效
要旨
廢止「銀行受理經許可來臺之大陸地區人民開設新臺幣存款與外匯存款帳戶及匯款之相關規範」,自即日生效
主旨
廢止「銀行受理經許可來臺之大陸地區人民開設新臺幣存款與外匯存款帳戶及匯款之相關規範」,自即日生效
法規內容
廢止「銀行受理經許可來臺之大陸地區人民開設新臺幣存款與外匯存款帳 戶及匯款之相關規範」,並自即日生效。 (原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3.10.04 金管銀(一)字第 093002671 3 號令廢止,並自即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