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財政部六十四年六月三十日台財錢字第一六二九二號函及七十三年三月十五日(七三)台財融第一三六一六號函停止適用
要旨
財政部六十四年六月三十日台財錢字第一六二九二號函及七十三年三月十五日(七三)台財融第一三六一六號函停止適用
主旨
財政部六十四年六月三十日台財錢字第一六二九二號函及七十三年三月十五日(七三)台財融第一三六一六號函停止適用
法規內容
財政部六十四年六月三十日台財錢字第一六二九二號函及七十三年三月十五日(七三)台財融第一三六一六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正 本:(刊登本會全球資訊網)副 本: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法律事務處、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本會銀行局(原財政部 64.06.30 台財錢字第 16292 號函自即日不予適用)(原財政部 73.03.15 (73)台財融字第 13616 號函自即日不予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