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則函釋已經公告不再援用(廢止),內容僅供歷史研究。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修正「理事監事其他津貼」及「社員代表其他津貼」之會計科目代碼。
要旨
修正「理事監事其他津貼」及「社員代表其他津貼」之會計科目代碼。
主旨
修正「理事監事其他津貼」及「社員代表其他津貼」之會計科目代碼。
法規內容
說明:不再援用: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3.11.18 金管銀合字第 10330003740 號函自 104.01.01 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修正「理事監事其他津貼」及「社員代表其他津貼」之會計科目代碼。
修正「理事監事其他津貼」及「社員代表其他津貼」之會計科目代碼。
說明:不再援用: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3.11.18 金管銀合字第 10330003740 號函自 104.01.01 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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