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台東區中小企業銀行業務、財務狀況顯著惡化,爰指定中央存款保險公司接管
要旨
台東區中小企業銀行業務、財務狀況顯著惡化,爰指定中央存款保險公司接管
主旨
台東區中小企業銀行業務、財務狀況顯著惡化,爰指定中央存款保險公司接管
法規內容
主 旨:台東區中小企業銀行業務、財務狀況顯著惡化,淨值已呈負數,有不能支付債務並有損及存款人利益之虞,為維護金融秩序並保障存款人權益,爰指定中央存款保險公司為接管人,自 95 年 12 月 15 日下午 3 時 30分起接管該行。接管期間該行股東會、董事及監察人職權停止,相關職權由接管人行使之。
依 據:依據銀行法第 62 條及第 62 條之 2 規定暨金融機構監管接管辦法辦理。
公告事項:一、台東區中小企業銀行業務、財務狀況顯著惡化,有不能支付債務並有損及存款人利益之虞,為維護金融秩序並保障存款人權益,爰依銀行法第 62 條規定,指定中央存款保險公司為接管人,自 95 年 12 月15 日下午 3 時 30 分起接管該行。
二、接管期間該行股東會、董事及監察人職權停止,相關職權由接管人行使之。
三、該行存款債務及在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修正施行(94年 6 月 24 日)前已發生之非存款債務,依法仍受全額保障。
正 本:(貼本會公告欄)副 本:中央銀行、經濟部、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本會銀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