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為便於消費者充分了解金融機構各項業務之定型化契約,請依說明辦理
要旨
為便於消費者充分了解金融機構各項業務之定型化契約,請依說明辦理
主旨
為便於消費者充分了解金融機構各項業務之定型化契約,請依說明辦理
法規內容
主 旨:為便於消費者充分了解金融機構各項業務之定型化契約,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 明:一、依據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 96 年 5 月 2 日全授消字第 1278 號函辦理。
二、請貴公司將下列所有之定型化契約,於文到一個月內於自有網站之專屬區塊中揭露,嗣後該等定型化契約如有新增或修正,亦應同時變更網站所載之內容:
1、保管箱租用約定書、支票存款約定書。
2、買入或託收外幣票據申請書及約定書、匯出匯款申請書。
3、購屋貸款定型化契約、購車貸款定型化契約、消費性無擔保貸款定型化契約。
4、信用卡定型化契約、現金卡定型化契約。
正 本:亞洲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中聯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副 本:中華民國信用合作社聯合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