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公告銀行申請核准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應檢具之申請書件
要旨
公告銀行申請核准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應檢具之申請書件
主旨
公告銀行申請核准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應檢具之申請書件
法規內容
主 旨:公告銀行申請核准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應檢具之申請書件。 依 據: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應注意事項第五點規定。 公告事項:應依規定檢具之申請書件如下: 一、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申請書(格式如附件)。 二、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比率符合銀行法規定標準之證明文件。 三、符合「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應注意事項」第五點第一項第一 款規定之長期信用評等標準之證明文件。 四、無備抵呆帳提列不足情事之證明文件。 五、負責本業務人員相關從業經驗或專業訓練之證明文件。 六、經營策略及作業準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