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202
本則函釋已經公告不再援用(廢止),內容僅供歷史研究。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香港恆生指數之權益證券,屬信用風險標準法下使用簡單法所認可之合格擔保品

會議日期 98 年 07 月 13 日

要旨

香港恆生指數之權益證券,屬信用風險標準法下使用簡單法所認可之合格擔保品

主旨

香港恆生指數之權益證券,屬信用風險標準法下使用簡單法所認可之合格擔保品

法規內容

一、本會「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計算方法說明」有關信用風險標準法下使用簡單法所認可之合格擔保品,包括香港恆生指數之權益證券。

二、本令自即日生效。

不再援用: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4.06.10 金管銀法字第 10400121820 號令自即日廢止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843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6,580
NT$16,800
省 $10,22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香港恆生指數之權益證券,屬信用…」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