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481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為使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票券商、信託業等已公開發行之銀行業之董事會能掌握年度稽核計畫內容,請轉知所屬會員機構於擬定年度稽核計畫時,應依說明辦理。

會議日期 101 年 12 月 28 日

要旨

為使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票券商、信託業等已公開發行之銀行業之董事會能掌握年度稽核計畫內容,請轉知所屬會員機構於擬定年度稽核計畫時,應依說明辦理。

主旨

為使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票券商、信託業等已公開發行之銀行業之董事會能掌握年度稽核計畫內容,請轉知所屬會員機構於擬定年度稽核計畫時,應依說明辦理。

法規內容

說明:一、各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票券商、信託業等已公開發行之銀行業於擬定年度稽核計畫時,除需依「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下稱本辦法)第 22 條第 2 項辦理外,亦需將年度稽核計畫送交董事會通過,修正時亦同。

二、又本辦法第 22 條第 3 項雖已明定內部稽核計畫內容應包括計畫編列說明、年度稽核重點項目、受檢單位等事項,惟將年度稽核計畫內容送董事會討論時,應注意稽核計畫保密。

正 本:

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代表人劉○城,請轉知各金融控股公司及所屬會員銀行)、中華民國票券金融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吳○慶,請轉知所屬會員)、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蔡○榮,請轉知所屬會員)副 本: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本會銀行局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843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6,580
NT$16,800
省 $10,22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為使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票券商…」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