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證券自營商自行買賣有價證券,得為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四條所稱之應賣人
要旨
證券自營商自行買賣有價證券,得為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四條所稱之應賣人
主旨
證券自營商自行買賣有價證券,得為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四條所稱之應賣人
法規內容
證券自營商自行買賣有價證券,得為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四項規定訂定之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四條所稱之應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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