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重申證券商業務人員不得利用公司電腦代理客戶從事網路下單交易
要旨
重申證券商業務人員不得利用公司電腦代理客戶從事網路下單交易
主旨
重申證券商業務人員不得利用公司電腦代理客戶從事網路下單交易
法規內容
主 旨:重申證券商業務人員不得利用公司電腦代理客戶從事網路下單交易,以防滋生弊端,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說 明:一、邇來本會對證券商檢查時,發現有證券商業務人員取得客戶下單網路密碼,利用公司電腦從事網路下單交易之情事,為避免交易糾紛之產生,嚴禁業務人員從事上開行為,爾後如經發現,將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從重議處。
二、請 貴公會及副本收受者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加強宣導。
正 本: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副 本: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